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481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75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16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发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系统总结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经验,认真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扎实有序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总结验收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六
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情况;
(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相关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促进交通运输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
(三)普法有关制度建设及普法工作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情况;
(七)普法实际效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总结验收工作要在各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总结验收和整改等工作,确保总结验收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细化总结验收标准,广泛动员、周密安排、搞好协调。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切忌搞形式主义。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努力推动“六五”普法各项目标全面落实。
(三)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在“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广特色做法,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厅。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交通运输“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2015年8月28日前与书面材料一同报厅政策法规处,并将电子版发至113924074@qq.com。
省厅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侯 静 联系电话:029-88869027
附件:交通运输“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交通运输“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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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
组织学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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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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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习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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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及促进交通运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
组织学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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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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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习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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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有普法的相关制度 |
有(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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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哪些相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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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 |
组织学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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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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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基三化”建设中岗位培训情况 |
组织学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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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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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法工作保障措施 (采取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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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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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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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廉政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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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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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普法实际效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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